各委托按月提取职工:
中心定于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执行委托按月提取,首次执行将结清应提未提资金,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贷款将于次月一次給付。
2023年2月,全市实际缴存职工65,656人,较去年同期增加2,911人,同比上升4.64%;新增归集1.4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28亿元,同比上升23.8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959人次,提取金额1.7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47亿元,同比上升37.77%;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户,发放金额0.32亿元,同比减少4.52%。
安岳县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从2022年12月8日起,安岳管理部因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柜台业务。从2022年12月12日上午起,安岳管理部已恢复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柜台业务。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安岳县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从 2022 年 12 月 8 日起 ,安岳管理部因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柜台业务 。具体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柜台业务的时间另行通知 。
由此给您 带来的不便 ,敬请谅解 。谢谢合作 ,请 相 互转告。
特此通知 。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川渝两地实现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从2021年10月1日起,川渝两地缴存职工在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之间办理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和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两项业务时,实行 “无纸化” 办理,缴存职工不再提供纸质证明。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合作,将新开办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并联同步办理,实现企业设立登记与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一门进出、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日办结”,新开办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零材料”、“零见面”、“零跑腿”。
申请人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窗通”平台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可同时填报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基本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共享并认可“一窗通”平台实名认证、营业执照、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相关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等开户登记材料,线上自动受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申请人即可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缴存业务。
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时未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畅通线下办理渠道,企业可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在全市自行选择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单位及职工个人开户登记。
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个人账户管理,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我市目前存在大量长期封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展清理行动。对长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心通过直接联系缴存职工本人或亲属、缴存单位经办人员,通知缴存职工办理提取、转移手续,对失联人员多方联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上半年,办理销户提取3000余户,异地转移近700户。清理行动取得初步效果。
以下四种个人账户封存的缴存职工可前往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或转移手续。
一、缴存单位已破产、改制、撤销、解散的缴存职工,可前往资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二、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前往资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三、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已死亡的由单位单位经办人协助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前往资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四、离职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又在异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的,可在公积金现缴存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继续缴存的,办理封存手续满六个月后可前往资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办理销户提取。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0〕6号)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联防联控工作,确保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单位达90%,签约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补缴、缓缴、调整基数、调整比例、人员变更、信息变更等单位业务应一律通过网上办理;建议非签约单位可待疫情防控措施取消后再办理相关业务或通过预约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二、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采取以下方式:
1、个人查询业务:缴存职工可通过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查询。
2、个人提取业务:每年一季度为中心办事高峰期,办事人流密集,人员复杂,中心办事大厅面积狭小,通风设施有限,请广大缴存职工尽量错开办事高峰和疫情期间到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确需疫情期间到大厅现场办理的,缴存职工可以预约办理,预约成功后由大厅工作人员统筹协调,及时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温馨提示:还贷提取及离退休、离职提取可全年办理,购房提取等有时间限制的可延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2个月内办理。
3、疫情期间原则上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审核、审批,贷款申请规定的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或产权证取得时间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到期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放宽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有效。
4、疫情期间暂停受理个人自愿缴存开户业务。
三、加强疫情期间服务大厅防疫防控
我中心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凡进入业务大厅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各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遵守服务大厅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和询问、体温检测等疫情排查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知悉此事的同志相互转告,感谢您对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电话:
市政务中心服务窗口服务大厅:028-26111487
雁江区政务中心服务窗口: 028-26920085
安岳管理部服务大厅: 028-24522421
乐至管理部服务大厅: 028-23330426
市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028-26110003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ziyang.gov.cn/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31日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防范资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参考省内各市(州)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按照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购买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三、买受人与售房人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1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五、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效率,从即日起,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市内转移业务,可就近在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服务窗口办理,不受缴存地限制。即我市缴存职工可在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雁江区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岳管理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至管理部任一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和市内转移业务。
特此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继发现查处多起利用虚假购房合同、虚假银行借款合同、虚假票据、虚假房屋产权证书、虚假婚姻信息等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业务,请广大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宣传。积极监督、举报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牟利的不法中介机构,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良好秩序。
二、缴存职工应当用真实的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有权在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或贷款的决定。向本市有关部门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向省内其它市(州)有关部门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向省外有关部门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场没收虚假申报材料。
2、限期退回骗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
3、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信息和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记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系统,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4、向征信管理部门报送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信息。在资阳公积金网站公布骗提骗贷职工信息。
5、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职工,同时向其所在工作单位纪检部门报送其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信息。
6、缴存职工骗取骗贷公积金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帮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或不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理,侵害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通过门户网站、互联网对外公布。对提供虚假购房合同的房地产开发或销售企业,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关系,同时通报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六、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为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便利。对伪造证件、合同、发票牟利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将报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投诉电话:
028-26110003
电话投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接听电话人员:
郭志强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已经开通,通过关注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你就可以了解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动态。缴存职工通过注册成为中心用户后就可以随时实时查询公积金账户情况、公积金贷款情况,注册成功的用户自动成为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用户,登录即可办理网上营业厅的相关业务。
你可以通过搜索公众号“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注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也可以用手机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入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注册后就可以自由轻松办理各项公积金自助业务。
注册指南:
主办: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9号(市政府办公区) 联系电话:028-26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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