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