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开展住房贷款签约委托“按月提取”业务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已开通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省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市组合贷款签约委托“按月提取”业务,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只需签订相关委托协议,即可申请按月自动划转提取公积金。
办理条件
1.借款人为本市缴存人。
2.无本市未结清公积金住房贷款。
3.借款人是贷款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配偶。所购房屋地址在成德眉资四市区域外的,房屋地址应当在借款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4.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5.经借款人授权后,本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四川省银证通平台等渠道查验住房贷款信息,贷款状态为正常的方能签约。
办理资料
1.签约人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贷款银行打印上一年1月至签约上月的还款明细;
4. 所购房屋地址在成德眉资四市区域外的,须提供签约人、配偶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或购房所在地工作证明;
5.签约人本地有效银行Ι类卡原件。
办理方式
签约人携带资料前往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临柜办理按月提取签约、签约变更、签约终止等业务。
温馨提示
签约提取执行期间:
1.首先提取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差额部分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借款人及配偶不得申请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联系方式
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111487、028-26111463
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920095、028-26920085
安岳管理部:028-24522421、028-24961413
乐至管理部:028-23330426、028-23328196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37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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