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购买再交易房提取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提取的办理。
二、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资市住金委发[2023]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资住金发[2019]10号)
三、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成德眉资或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的可申请。
四、提取范围
购买该套再交易房(二手房)的职工及其配偶。
五、申请材料
1、购房材料: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契税发票(在资阳行政区域内该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
2、身份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若提取人为产权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成德眉资行政区域外购房的还需提供提取人或配偶户籍证明(工作地证明)。
3、收款银行证明材料:本人本地有效银行Ι类卡原件,外地卡需要开卡行银行联行号。
4、若所购房屋为商业贷款按揭或异地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首次提取需提供借款合同。
六、提取额度和时间
缴存职工全款购房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发生此项住房消费行为所支付的计税金额且不超过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揭贷款购房的不超过契税完税计税金额减去该套住房按揭贷款金额(本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超过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的房屋成交价格减去该套住房按揭贷款金额);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日起,五年内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该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总价以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成交价格为准。
七、办理程序
1、职工将提取资料报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可登录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
2、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决定;
3、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并退回,准予提取的划款至职工本人收款账户。
八、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合规1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办理结果形式
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取款人签字确认,划拨资金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十、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00(临柜办理);24小时(线上办理)。
办理地点:1.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
2.网上营业厅
3.微信公众号
十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111487、028-26111463
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920095、028-26920085
安岳管理部:028-24522421、028-24961413
乐至管理部:028-23330426、028-23328196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379951
2、网址:http://sgjj.ziyang.gov.cn/
3、投诉电话:028-26110003
十三、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成德眉资行政区域内或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
2、缴存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3、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买受人与售房人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4、职工购买再交易房并申请了住房贷款的,可待贷款发放后办理首付提取。在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时需保留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部分金额。
5、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该套住房已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申请提取。
6、产权人婚后单独所有,提取人为产权人配偶,需产权人临柜填写申请,产权人婚前单独所有,配偶则不能购房提取。
7、职工和职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8、职工与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办理了一套住房购房提取业务的,不得再申请办理共同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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