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办理。
二、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资市住金委发[2023]2号)
三、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离职封存满半年。
四、提取范围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本人。
五、申请材料
1、提取材料:提供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身份证明:提供本人的身份证。
3、收款银行证明材料:本人本地有效银行Ι类卡原件,外地卡需要开卡行银行联行号。
六、提取额度和时间
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先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职工在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再就业新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的,办理本地或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方可销户提取。
七、办理程序
1、职工将提取资料报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可登录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
2、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决定;
3、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并退回,准予提取的划款至职工本人收款账户。
八、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合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办理结果形式
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取款人签字确认,划拨资金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十、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00(临柜办理);24小时(线上办理)。
办理地点:1.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
2.网上营业厅
3.微信公众号
十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111487、028-26111463
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920095、028-26920085
安岳管理部:028-24522421、028-24961413
乐至管理部:028-23330426、028-23328196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379951
2、网址:http://sgjj.ziyang.gov.cn/
3、投诉电话:028-26110003
十三、注意事项
1、有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不得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移业务;封存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2、缴存职工离职后在其他城市继续缴存公积金,只能办理转移。
3、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应间隔 12个月(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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