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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商贷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提问时间:2019-09-11 提问者:孙**
本人和妻子于2017年10月1日在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鸿财公馆楼盘以商业贷款形式购买商品房一套,于2017年10月期间取得商品买卖预售合同,2018年7月由参加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中心回复:
【2019-09-16 11:03:51】 可以支取公积金用于还商业购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