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支付房租提取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办理。
二、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资市住金委发[2019]2号)
三、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缴存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缴存人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并且租赁自住住房的即可申请。
四、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本人。
五、申请材料
1、租房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缴存人工作所在地的无房证明(1月内有效)。
2、身份证明: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3、收款银行证明材料:本人本地有效银行Ι类卡原件,外地卡需要开卡行银行联行号,以此确保提取资金正常划转。
六、提取额度和时间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提取额不得超过最高提取限额且不得超过缴存人夫妻双方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缴存人夫妻双方在1年内可申请提取4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申请应当间隔3个月以上。
七、办理程序
1、职工将提取资料报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
2、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决定;
3、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并退回,准予提取的划款至职工本人收款账户。
八、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合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办理结果形式
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取款人签字确认,划拨资金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十、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00。
办理地点: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
十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110012
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028-26920085
安岳管理部:028-24522421
乐至管理部:028-23330775
2、网址:http://sgjj.ziyang.gov.cn/
3、投诉电话:028-26110003
十三、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且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优先;
2、缴存职工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借款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担保人不得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一年内最高提取限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房租市场情况每年调整公布;
4、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不能办理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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